強制送風呼吸器HKC1-PFF
1.主要用于防護有害氣體,蒸汽及粉塵和不利于使用空氣呼吸器和氧氣呼吸器領(lǐng)域的滅火和搶險救援時使用。
2.強制送風呼吸器是消防員在開放空間有毒環(huán)境中作業(yè)時進行呼吸防護的防護裝置。
3.強制送風呼吸器由防護全面罩、過濾裝置、送風機和呼吸管組成。根據(jù)不同的應(yīng)用環(huán)境,可有多種的過濾罐可供選擇(接口為Rd40),以確保提供適當?shù)姆雷o。另外,接口過濾罐也可以和標準的螺紋接口面罩配合使用,使呼吸防護裝置更靈活,更完備。
4.電池電量低時要求具有報警功能,帶電量顯示功能。要求使用鋰電池,可持續(xù)工作大于240min。最低送風量PAPR全面罩:MMDF98L/min,電池要求可快速拆卸更換,電池容量12V6800mAH,單獨充電器且?guī)в羞^充保護功能,噪聲小于60dB(A),面罩透光率≥90%,總視野≥80%,雙目視野≥55%,下方視野≥38%,防護等級IP66。
5.符合GB 2890-2009 《呼吸防護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》和GB 30864-2014《呼吸防護 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》標準。